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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室外展台及双层展台必须经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馆搭建。经主管单位批准,允许在展厅内搭建双层展台或在室外展场搭建展台。双层展台的批准取决于展台在展厅内的位置,以及所占用的面积。在规划中必须考虑到展厅的整体外观,标志的可见性,对相邻展台的视觉影响,双层展台在数量上会受到限制,甚至被禁止搭建。
双层展台必须设计成可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安装和拆除,上层不能横穿展厅的过道。
双层展台总高度限于7.5米。展台结构不可吊挂于展馆结构,也不可在地面实施固定。其它信息请参照相关搭建规则。
对违反规定的情况,主管单位有权依照合作的通用条款采取行动。
●图纸审批程序
搭建申请必须在2009年2月10日之前提交主办单位。请将下列文件与申请一同提交
1、展台整体效果图, 一式四份
2、底层展台的平面图,一式四份
3、上层展台的平面图,一式四份
4、正立面和侧立面图,一式四份
5、剖面图,一式四份
6、电路图,一式四份
7、静载测试报告或静载计算书及结构图,一式四份
8、展台规划说明书及搭建材料技术数据,一式四份
所有图纸按规定比例绘制。传真的图纸和文件不予受理。
请注意展台的搭建者和使用者应遵守公共的法律法规,比如说上海建筑条例,以及展台必须符合主管单位合作条款的规定,主管单位对此不再另作规定。
●展台构造
可按照传统方式搭建或采用模块化的材料。展台构造的材料标准适用于地板、围板、天花板。
●展位的安排上层展台的设计
楼梯,开放的展区及会客区必须离开过道大于1 米距离。相邻展台之间应有3 米间距。如果不可能保持上述间距,则应安装不低于2 米高的屏风使两展台完全隔离。面向相邻展台的一侧应是白色,外观干净空白。相邻展台可将这一面用做促销宣传。
●栏杆:栏杆不得低于0.9 米。首层展台开放处的地面上应设置0.05 米高的防摇动木板条。为防止物体(例如酒杯)放置在栏杆上而滑落,栏杆的扶手及顶端应做成圆弧形。
●承载能力:
天花板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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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展台及双层展台设计的建筑审批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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