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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国科外审字(2008)0527号

·牵头主办单位·
上海新能源行业协会(SNEIA)

·联合主办单位·
欧洲光伏工业协会(EPIA)
亚太新能源行业协会(NEIAAP)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CRES)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CREIA)
美国可再生能源理事会(ACORE)
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SEIA)
日本太阳光发电协会(JPEA)
德国光伏工业协会(BSW-Solar)
德国工商会上海代表处(AHK)
德国技术合作公司(GTZ)
台湾太阳光电产业协会(TPVIA) International Photovoltaic Equipment Association(IPVEA)
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SFIE)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支持单位·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办单位·
上海市环境科学信息技术交流中心
上海伏勒密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Follow Me Int’l Exhibition(USA), Inc.

 

    一、场馆内禁止使用花线、单股线,发现后勒令整顿。如拒不执行、态度恶劣者将作罚款人民币2000元-5000元处理。

    二、场馆内禁止使用霓虹灯,碘钨灯等高压灯具,如违反者将按消防规定严肃处理。

    三、展商及搭建商使用的电箱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如无安全防护装置,场馆有权不准使用。如拒不执行者,将作罚款人民币2000元-5000元处理。

    四、搭建电工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如无操作证者将罚款人民币1000元处理并逐出场馆。

    五、场馆内禁止展商和搭建商私接电源和移位,一旦发现,场馆将根据申请电箱的原价做出10倍的处罚。

    六、展商和搭建商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场馆内跳闸、跳电现象,场馆将根据实际情况作罚款人民币2000元-5000元处理。

    七、场馆内严禁使用没有合格证的灯具,如因使用不合格的灯具而造成事故,场馆将根据情节的严重性给予10000-5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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