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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标准展位限发4张参展证,布展证2张,超员每证办理需100 元。本届“SNEC(2009)PV POWER EXPO”参展企业办理参展证、布展证将采用预先办证为主、现场办证为辅的形式。
一、预先办证:
参展企业从2009 年4 月1 日起至 4 月30 日,填写好《参(布)展人员登记表》,并附彩色照片(参展证照片2 寸,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姓名、展位号)一并寄至“SNEC(2009)PV POWER EXPO”大会组委会,以便办理参、布展证。
“SNEC(2009)PV POWER EXPO”大会组委会根据参展合同、展位费交付情况将办理好的证件寄至参展企业或由参展企业于2009年5月4日-5月5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南大厅入口展商登记台,凭展位费发票或汇款凭证复印件领取参展、布展证【特装企业(2 个展位以上)凭特装施工管理费和施工保证金发票、收据或汇款凭证领取布展证】。
二、现场办证:
参展企业于2009年5月4日起至5月5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南大厅入口展商登记台,填写好《参(布)展人员登记表》,凭展位费发票或汇款凭证复印件、彩色照片(参展证照片2 寸,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姓名、展位号)由“SNEC(2009)PV POWER EXPO”大会组委会办理参展证、布展证。
三、证件管理
1、参展、布展人员进馆,须将“SNEC(2009)PV POWER EXPO”的有效证件挂于胸前,主动自觉配合保安人员查验。
2、“SNEC(2009)PV POWER EXPO”各种有效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变卖、涂改,违者没收证件或受处罚,并作书面检查。
3、证件遗失须及时报告“SNEC(2009)PV POWER EXPO”大会组委会会务服务部,经本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展览现场办交“SNEC(2009)PV POWER EXPO”大会组委会会务服务部,“SNEC(2009)PV POWER EXPO”大会组委会会务服务部予以酌情处理。
4、工作人员中途调换,应至组委会会务服务部办理换证。
5、布、撤展期间,车辆进入装卸货区域,必须按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有关统一规定,在规定区域内装、卸货,货物装、卸完后,车辆迅速离开展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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